涵洞分项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分项工程名称:涵洞分项工程 3、工程地点:第二条 承包内容一、本标段的所有涵洞基础、洞身、盖板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1、清理基坑土方,挖基坑集水沟(200*300mm)、集水井并负责抽水;2、结构物实体模板加工、安装、拆除、清理、归堆;3、钢筋制作:除锈、调直、抽样、制作、绑扎、焊接、安放、定位、校正及配合运输;4、混凝土浇筑、二次修饰及养护;5、进、出口墙基础、墙身、压顶的施工;6、支架的搭设及拆除;7、为完成上述工作项目所必需的其他所有辅助工作项目。二、大约工程量:1488 米/31 座。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一、承包方式1、乙方按包工、包小型材料、包小型机械设备的方式承包本工程。2、甲方负责混凝土、钢筋、钢管、支顶、扣件、门式架、塑料垫块、沉浆缝材料及永久性材料,除此之外的其它易耗性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承包。二、承包单价混凝土综合承包单价 元/m3。(所有工序完成造价都包含在混凝土综合单价内)此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小型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所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第四条 施工工期1、本分项工程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为 2025 年 月 日,进场后三天内正式开工并开始计工期。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假如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 100 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 150~200 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3、每个分项工程假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和完工,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情节轻重每天可处以 200~2000 元。严重者甲方将另外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按双倍计)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4、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不可能用停工或变相停工方式来要求甲方处理,在停工期间,每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