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腐败楼主”叶征被追诉温州“腐败楼主”叶征被追诉 2025 年春天,备受关注的温州“腐败楼”一案又传来续闻。已被判刑的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叶征、分行基建房改办主任陈传信被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提起公诉。有关人士称,假如指控罪名成立,叶陈两人将会因漏罪再次被判刑。 谁为“腐败楼”“埋单” 2025 年 7 月,叶征因在担任温州中行行长期间受贿,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但是叶征的获刑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么大快人心。这是因为叶征受贿案的判决和臭名远播的中银烂尾楼竟毫无关联。而这座在叶征担任行长期间,花了 3500 万元打造的钢筋水泥“废品”,依旧矗立在温州市繁华的车站大道上,成为温州市民心里一个无法消除的毒瘤。 2025 年 5 月 18 日,造价数千万元的中银大厦,因经国家级质检部门多次检验质量严重不合格,而被敲响丧钟。它在“全国高楼第一爆”的爆破声中轰然倒塌,灰飞烟灭。尽管如此,人们注意到,大楼的决策者叶征,承建大楼的项目经理陈锡武。中介人王冀蓉等,他们不是保外就医,就是取保候审,没有一个为这幢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大楼承担更深层的责任,国家三千五百多万元的资金就这样打了水漂儿。炸楼后,社会各界对中银大厦的问责声持续不断,纷纷质疑“腐败楼”到底由谁“埋单”? “结果犯罪”浮出水面 令人欣慰的是,自 2001 年 10 月“腐败楼”一案被温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有关腐败楼的责任追究问题亦被紧紧“锁定”。 据温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公安部门之所以迟迟未“出手”,主要原因是一时难以界定大楼的损失结果。失职罪的主要特征是行为结果犯罪。结果犯罪的大小轻重,是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只有准确界定出造成人民和国家生命财产损失的结果,才能定性量刑。当中银大厦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后,有关部门先提出“加固”的方案。这样,到底造成国家财产多少损失,建设和质监部门一时难以准确评估。“损失额”不清,公安部门自然无法下手。想不到“加固”方案一启动,方知这座“腐败楼”朽木不可雕,是个彻头彻尾的“豆腐渣”工程。 2025 年 4 月 15 日,温州市公安局根据当时界定的“损失额”,向鹿城区检察院提交了一份长达五页的起诉意见书,其核心内容便是追究中银大厦主要责任人叶征等人的失职行为。鹿城区检察院批阅后,认为证据不够充分,要求温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为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同时等待时机,等待猎取最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