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路 7 号**32 层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 工程的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一条工程简介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设计单位: ;4、 设计编号: ;第二条合同工程内容:1、按标段划分的全部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变更、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等(详见“ 工程技术标准”);2、所有阳台全部采纳塑钢窗进行封闭,所有门窗均采纳单层玻璃;3、电子防盗系统、煤气、强弱电、消防系统等本次未招标工程的预留及预埋;4、消防电梯坑-2.15m 加砼板 8cm 厚,配筋 φ10 双层双向@150。5、上述内容未提及的,但涉及招标项目的完整性和建筑施工法律规范要求所必需完成的部位、预埋、预留、服务、配合等工程内容均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第三条合同承包形式:实行总价包干形式。本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前设计变更及上条款中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干价款不因国家政策及物价变化和方案变动而作任何调整。第四条工程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为二OO三年六月二十五日;2、主体工程封顶日期为二OO三年十月十五日;3、工程竣工日期为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工完场清。第五条本工程委托监理单位为: 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报乙方。第二章双方责任第六条驻现场代表1、甲方驻现场代表: ,电话: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2、乙方驻现场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甲方责任1、提供施工所需工程资料,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2、以书面形式或在现场提供现场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并进行交验;3、提供施工图纸叁套4、提供施工用水的水源,施工用电的电源,达到“三通一平”;5、委托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6、对本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7、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和结算事务;8、现场甲方应完成的工作。第八条乙方责任1、 完成合同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对产品有保护的义务,造成损坏,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