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劳动合同湖南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娱乐、酒店、商业行业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别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酬劳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