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工艺评定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焊接工艺评定的应用、开发管理等有关要求。本规定适用于 FCC 焊接工艺评定的管理。2 管理职责2.1 应用职责FCC 技术处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的应用管理。2.2 开发职责项目部、专业工程公司、市场开发处负责提出焊接工艺评定使用、开发申请。FCC 技术处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的委托、报批、存档及发布;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委托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3 管理内容3.1 焊接工艺评定应用管理3.1.1 项目部、专业工程公司需用焊接工艺评定时,应以传真或 email 形式与技术处办理书面申请,技术处将焊接工艺评定传真、邮寄、email 形式等发送到项目部、专业公司;3.1.2 项目部、专业公司焊接责任人员进行施工图纸的专业审图,根据工程材质和焊接要求查阅《焊接工艺评定汇编》或使用焊接工艺评定软件进行查询,编写焊接工艺作业卡(附录B),焊接工艺作业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3.1.3 对于《焊接工艺评定汇编》没有的焊接工艺评定,应向技术处办理焊接工艺评定开发申请。技术处根据需求情况及公司年度施工生产情况编制焊接工艺评定开发年度预算,经经营管理处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财务处,列入公司年度成本计划。3.2 焊接工艺评定开发3.2.1 焊接工艺评定开发申请a) 项目部/专业工程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向 FCC 技术处提出焊接工艺评定需求申请。在提交开发申请前,委托单位应了解业主/监理、设计的特别要求,明确焊接工艺评定检试验项目;b) 申请单位在需求日前一个月向技术处提交《焊接工艺评定申请委托书》(附录 A),《焊接工艺评定申请委托书》一式三份,提出申请单位自留一份,技术处二份;c) 委托单位提交《焊接工艺评定申请委托书》的同时,需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试件和焊材,并附带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试件规格、数量以及焊材要求如下:1) 板材试件同种材质应提供 4 块,异种材质应各提供 2 块,每块试板规格为600mm×150mm。2) 管状试件:直径≤150mm 应提供的管件长度为 1200mm;直径>150mm 应提供的管件长度为 600mm。3) 管 板 试 件 : 管 材 试 件 长 度 应 为 150mm , 板 材 试 件 2 块 , 每 块 规 格 为(DN+60)mm×(DN+60)mm。4) 焊材要求:委托单位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焊接材料。3.2.2 焊接工艺评定开发申请的审核与委托a) FCC 技术处焊接责任工程师对《焊接工艺评定申请委托书》进行审核,审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