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部门(班组)名称: ××× 二〇一三年一月制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活动时间:主持人:参加活动负责人: 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学习《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的立法目的: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进展”
二、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时间效力是:“本法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三、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联系人指示:签字:安全活动记录检查审核人签字: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活动时间:主持人:参加活动负责人: 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通过,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