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开发业务的税务筹划 简介:讨论开发业务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和筹划思路
案例 1:乙公司内部成立技术研发部,2025 年该部门全年讨论开发费用 1 000 万元,技术转让收入 2 500 万元,乙公司当年税前利润 2 500 万元,讨论开发费用已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没有其 他 纳 税 调 整 , 有 关 税 务 分 析 同 案 例 1,2025 年 乙 公 司 同 样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2 500-500)×25%=500(万元)
假如乙公司将研发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一家全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 B 公司
不考虑成立新公司新增的管理费用,则 B 公司技术转让收入 2 500 万元,成本 1 000 万元,税前利润 1 500 万元
若 B 公司是免税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将研发部门独立出来后,乙公司的税前利润变为 2 500+1 000- 2 500=1 000(万元),乙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 1 000×25%=250(万元),两家公司合计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 万元
可见,乙公司将研发部门独立出来更节税,少交 500-250=250(万元); 若 B 公司符合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 公司技术转让所得为 2 500-1 000=150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 500-500)×12
5%=125(万元)
同样乙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 万元,两家公司合计应交企业所得税 125+250=375(万元),乙公司将研发部门独立出来可少交 500-375=125(万元)
若 B 公司可按优惠所得税税率 15%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2 500-1 000)×15%=225(万元),同样乙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 万元,两家公司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