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合同法基本概念(一) 本章概要:本章主要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分别于 1981 年颁布了经济合同法;1985 年颁布了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 年颁布了技术合同法
在三部合同法实行十多年后,我国将三部合同法合一 ,于 1999 年 3 月 15 日颁布了统一的合同法,并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在我国,合同法是适用于合同的最重要的法律
第一节 合同的种类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包括中国的和外国的)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合同是普遍存在的,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或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存在各种经济往来关系
它们是最基本的市场经济活动,它们都需要经过合同来实现和连接,需要用合同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没有合同,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就不可能有效和正常地进行
由于市场经济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形成多种多样的合同
在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其它民事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下几种常见的合同类型:一.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为了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出卖人将原属于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就属于这一类合同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电(水,气,热力)的供应活动
按合同规定,供电(水、气、热力)人向用电(水、气、热力)人供电(水、气、热力),用电(水、气、热力)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赠与合同 本合同是财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四.借款合同 本合同是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因资金的借贷而签订的合同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