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专用部分4.评标委员会4.1(1)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 5 人(2)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 1 人;技术专家人数: 2 人;经济专家人数: 2 人。4.2在通用条款第 4.2 款文字后面增加以下内容:参加电子化评标的专家,须为本市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并经过北京市电子化评标系统应用培训和考核,未通过培训和考核的专家不能参加电子化评标。招标人评标代表须在评标开始前经过北京市电子化评标系统培训。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评标专家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决或转为纸质标书评审。10.评审内容和方法10.2.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编制要求: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根据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疑函,逐项给予明确回 复,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0.5.1(3)有效投标商务标量化得分计算时采纳 内插 法。10.7.1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合计及加权得分平均值计算规定如下:各有效投标的加权得分 = 技术投标文件评审得分 × 所占权重( 0.4 ) + 商务投标文 件评审得分 × 所占权重( 0.6 )。 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合计 = ∑ 各评标委员加权得分。 加权得分平均值 = 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合计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假如出现加权得分平均分值相同的情况,确定优先排名次序的标准如下: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名次靠前。12.评标报告12. 1书面评标报告包括的其他内容:(14)开标会签到表; (15)开标情况记录表; (16)投标文件报送签收一览表;(17)投标文件复核一览表;(18)评标打分表评标专家复核意见书;(19)评标打分表招标人复核意见书;(20)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21)评标专家认为需要提醒招标人注意的事项,或认为投标人应该在后期工作过程中加强的工作内容。13.废标条件13.1其他废标条件:( 24 )未经招标人同意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含电子投标文 件); ( 25 )未经招标人同意自行修改 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单价 的; ( 26 )没有根据规定计入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的; ( 27 )如为电子化评标项目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a 电子投标文件不是使用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 制作生成的 GEF 文件; b 使用非投标人自有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 c 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 d 纸质投标文件不是由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生成; e 没有在“光盘贴”上填写 10 位检查码,或编造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