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预制原材料管理及预制品发放作业指导书1
目的为了对预制场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管道预制件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管道预制场所需工程材料(管材、管配件)的领取、入库贮存和发放及管道预制件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管理
本规则替代原通技-GY PI-004《管道预制厂原材料及发放预制件的管理》3
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35-97《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SH3501-20254
责任本规则由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编制、修改
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5
1 材料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应具备下述条件:a)熟悉管道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材料和零部件的基本知识;b)了解管道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材料的技术条件或标准;c)能清楚地填写材料出入库记录和保管帐目
2 材料的领取5
1 应根据施工预制进度计划编制材料领用计划
该材料领用计划经预制负责人批准并签字,由材料员负责从上一级物资供应部或业主(由业主供货)领取材料
2 领料时必须对材料的质保文件进行验证:a)钢管和管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b)钢管和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或业主合同)的规定 ,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c)合金钢管道和管件应有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对材质进行的复查报告,并在材料上做有标记;d)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发料方应提供合格的低温冲击韧性试验报告;e)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材及管件,发料方应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f)设计或业主有特别要求的材料,发料方应提供对应合格的试验报告
3 必须验证材料的标识a)不锈钢管及管件 不锈钢管及管件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的用途应有不同的标记,以示区别;b)碳钢管及管件碳钢管及管件根据设计的压力级别、材质及供货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