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管道系统的施工工法(一)关于施工的一般规定: 1、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 系统在投入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2)设计部门已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和施工能力;能保证正常施工; (4)施工现场及施工用水、电、气应能满足施工要求,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2、施工中设计的修改: 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必须经设计人员批准;重大修改应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3、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记录: 系统施工中,应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检验计划,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检验,并应作检验记录。 4、施工完的竣工验收 系统施工完后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二)组件、设备及材料的检验 安装施工前,应对所选用的系统组件、设备及材料现场进行检验。且系统选用的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的系统组件均应为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1、管材、管件的检验 管材、管件的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皱皮: (2)螺纹密封面完整、无损伤、毛刺; (3)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完整,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现象; (4)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纵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部分应完整、无损伤。 2、喷头的检验 喷头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齐全; (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喷头螺纹密封应完整、光滑、不得有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5)凡新安装的系统,应检查是否采纳的是合格的新喷头,凡改建系统应检查是否采纳的是与原系统同型号,同规格或者是适合于该改建系统合格的新喷头;不得使用拆装下的旧喷头。 (6)闭式喷头,应汇同监理公司从每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时到货)中抽查 1%,但不得少于 5 只,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 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 3min,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如有一只不合格,再抽查 2人但不得少于 10 只重作试验;如仍有一只不合格,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3、阀门及其附件的检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