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某花园一期外保温涂装工程合同甲方:****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涂装(上海)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就本项目外墙外保温及涂料涂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涂装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互相协作和配合,保证工程质量、工期
经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 花园一期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 花园一期外墙外保温( 3 cm EPS )及外墙弹性拉毛涂料的供应及施工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外保温及弹性涂料 92 元 / m2 面积暂估 m2弹性涂料 29 元 / m2 面积暂估 m2纯抹面及弹性涂料 47
34 元 / m2 面积暂估 m2五、工程款合计: 暂估 元(大写: ) 六、使用产品:****外墙外保温 3cmEPS 系统产品及抗碱底漆,弹性中层,TPE 弹性涂料
七、施工工艺:详见此工程技术标书八、合同总价包括:人工、机械、成品保护、工程交易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在项目所在地开具含税发票)等所有费用
及包括施工现场各种条件或因素造成乙方需要增加的各项相关费用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种成本增加所需的补偿及补贴
第二条 结算与付款方式一、结算方式:按实际面积结算,甲方直接以银行划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五天内支付 25%的工程款,以后每月按审定的工程造价的 7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95%,余款 5%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三条 工程期限一、工程期限:按本工程的总体进度,在符合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工艺下 的条件下,暂定工期自 2025 年 月 日到 2025 年 月 日二、由于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工程任务,且无正当理由时,每拖延一天甲方处于乙方人民币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