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目标一、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控制,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实行“政府监督、施工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根据“科学监理、求实公正、守法诚信、业主至上”的监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搞好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的四大目标控制。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本着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监理的职业道德标准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法律、规章以及工信部、建设部、交通部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施工监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的一切行为必须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在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以诚实的态度,通过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实效,取得业主、承包人和社会的公认,从而建立自己的信誉。并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来处理监理实施中发生的一切问题。有关技术问题,都必须以科学的依据,凭数据说话,不是凭感观、凭想象、凭经验来处理,而是根据测验的数据来判定是非。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准则:1、必须履行监理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完成所承诺的全部任务;2、按合同条件约定的职业道德办事,遵守当地政府的法律和法规;3、必须履行监理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完成所承诺的全部任务;4、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的工作;5、不允许从事与监理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业务的中间人的贸易活动;6、不得泄露所监理项目的商业机密;7、只能从监理委托中接受酬金,不得接受与合同有关的其他非直接支付;8、监理工程师成为业主的忠诚顾问,在处理业主和承包人的矛盾时,要依据法规和合同条款,公正、客观地促成问题的解决;二、监理范围1、服务范围:设计文件图纸和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或变更的项目内容。2、对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阶段对其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实施动态目标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协调好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各方的关系,努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3、《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全部职责范围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三、监理内容“四控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