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指引(二○○五年二月六日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指引旨在法律规范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公司计算机信息化建设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公司”系指“**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指引所称“各单位”包括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地产”)、深圳市**创业有限公司(“**创业”)、**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局物业”)、深圳**水务有限公司(“**水务”)和深圳**供电有限公司(“**供电”)**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置业”)等五家企业在内的公司系统全部管辖范围”;本指引所称“公司各部门”系指公司地产控股总部、各区域管理总部及下属项目部,**地产所设的中心、部门、项目部及下属企业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作,是指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开发、应用、维护、安全等相关内容的工作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硬件系统,和根据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软件系统所构成的系统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的计算机及相关 IT 类设备,是指由电脑主机、显示器及相关配件组成的电脑整体以及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电脑外设
电脑消耗品是指墨盒、硒鼓、光碟、磁盘等
第六条本指引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全过程,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指引是对 2025 年**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修订版,并参考了集团信息技术部的有关文件
第二章 职 责第八条公司信息技术部是进行计算机技术服务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在计算机信息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
定期组织制订、修订、落实公司计算机信息工作进展规划,并及时向各单位发布规划变更的指引
负责审核各单位制订的计算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