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财务管理第十二篇财税—金融—保险第一章 财 政第一节 财政机构新中国成立后,财政、税务、保险、工商等部门几经分合,直至 1989 年 7 月,财税局分设
1992 年各镇设立财政所
1996 年4 月 9 日,云安县财政局从原云城区财政局分设独立运作,7 月 11日正式挂牌成立
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文教行政股、工交内贸股、外经股、基金与收费股、农业股、差不多建设股、财税法规股、预算股、会计股、社会保证股共 12 个股(室),辖六都、高村、白石、镇安、茶洞、托洞、富林、南盛、石达石 9 个财政所
同时治理县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和县国有资产治理局的具体工作
首任局长詹琼秋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紧职能是负责综合治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执行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加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第二节 财政体制财政治理体制是国家对中央和地点之间以及地点各级之间划分财政收支治理权和分配权的全然制度,是整个国民经济治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78 年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经历了 1980 年、1985 年、1988 年和 1994 年四次重大改革
其中前三次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共性,确实是实行对地点政府放权让利的财政包干体制: 1980 年中国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以财政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领先进行
对大多数省份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治理体制,建立了财政包干体制的基础
从 1982 年开始逐步改为“总额分成,比例包干”的包干方法;1985 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治理体制,以适应 1984 年两步利改税改革的需要;1988 年为配合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实行 6 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包括“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和“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