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人文检察理念 创新为民执法新路践行人文检察理念 创新为民执法新路 “人文检察”是一种责任和关怀 柳州市柳南区检察院紧紧抓住“人文”这一要义,深刻理解“人文”的实质内涵,将之具化到检察工作中,打造了柳南区检察院独具特色的“人为本、法为尊、文为春”三位一体“人文检察”工程
仅 2025 年,柳南区检察院就有 6 人次受自治区级表彰,2 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 人获柳南区优秀政法干警称号等
“人文检察”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服务与关怀,对社会进展稳定真真切切的贡献
就检察机关而言,由于其职能的特别性和地位的特定性,“人文检察”则主要体现在依法文明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推动附条件不起诉,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2025 年 4 月,柳州市某技校学生廖某、周某(均为 16 周岁)因盗窃被批捕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到两人所在的学校、社区进行社会调查,得知两人之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因读技校后父母放松监管,两人迷恋网络游戏而盗窃来支付上网费用
综合分析了案情,在检察官的努力协调下,学校同意配合检察机关对二人进行监管帮教并对犯罪情况严格保密
被害人对廖某、周某也表示了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最后,柳南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此案件成为广西检察机关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后,廖某、周某含泪表态,他们犯罪后仍能重回学校接受教育、改过自新,主要得益于检察院实施的“人文检察”,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将不再去做触犯刑律的事情
设立青少年法律工作站,关怀未成年人成长
青少年的成长关乎国家的未来,需要全社会的关怀和爱护
柳南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率先在四十五中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阳光驿站”,这是柳州市检察系统第一个在学校设立的法律工作站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上法制教育课等方式,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