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计量支付是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和投资控制,结合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各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 第三条 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所有承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系统集成商、勘察、设计、监测测量、咨询、代理、监理等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第四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时,按《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与本《办法》联合执行。计量支付的实施及一切变更、签证均应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原则进行。第五条 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类合同的计量支付条款必须参照本管理办法编写,并经审查通过后实施。第六条 计量支付的定义计量:指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核查和量测,且质量合格,规定的资料齐全,可获得认可的工程量。支付:指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月、季、年度或工程节点的验工计价,并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第七条 相关词汇的统一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合同工程量清单:指签定合同时确认的工程量清单。零号工程量清单:指业主组织承包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标底审核单位根据统一格式对施工图工程量进行计算,核对合同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工程量的变化,修正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和工程量的差错,核对结果经五方签认后形成的工程量清单。清单单价以合同单价为依据,新增项目单价经业主审核确定。合同内: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内的零号工程量清单(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单价、合价、总价。合同外:指在合同内以外的工程量和相应的费用,即对变更、签证等形式计量后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工程项目:指施工项目、系统集成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各类设计、咨询服务项目等。第二章 职 责第八条 承包商的职责(一)负责按合同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原则,根据施工图,对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工程量计算和复核,并与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标底审核单位等进行核对,确认零号工程量清单。(二)负责根据合同约定、技术法律规范、批准的施工图、零号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规定,对已完工作量进行计量,将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