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北京市丰台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高发应引起重视近两年北京市丰台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高发应引起重视 摘 要 针对近两年北京市丰台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高发的情况,本文从近两年丰台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主要特点作为切入点,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救济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化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立法建议
关键词 未成年 性侵害 特点 存在的问题 作者简介:李章颖,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检察员;陈莎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0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03-189-02 近两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共计 56 件案件 61 人,占总受理案件数额的 17%
成为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继侵财类案件之后的第二大案件类型
主要涉及罪名包括: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妇女、强迫卖淫等
一、近两年丰台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在外打工的未成年人及外地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容易成为性侵害的目标 据统计,有 44 件即 78%的未成年人是在外打工的未成年人及外地务工子女被性侵害的
在外打工的未成年人及外地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由于缺乏家长有效的监管,往往成为犯罪分子锁定的犯罪目标
这些受侵害人员往往年龄较小,缺乏防范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其中幼女有 16 件 20 人
如曹某涉嫌猥亵儿童一案中,被害人的父母由于外出工作,常常将孩子放到曹某家中看电视,案发当日,刘某趁无人之机对 7 岁的刘某进行猥亵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
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在务工的同时,应当注意加强对子女的监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熟人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