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改革与国有投资工程的项目管理简介:我国加入 WTO 后,为适应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面对国际大市场的进展趋势,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本文则是讲解了造价改革与国有投资工程的项目管理。 关键字:造价,改革,投资工程,项目管理 我国加入 WTO 后,为适应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面对国际大市场的进展趋势,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工程建设领域的改革目的与配套措施的关系 工程造价改革是核心对于国家,在建筑领域里进行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效益。我们的一切改革措施和办法也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去提出并实施。因此,国家注重了工程造价改革这个核心,在建设领域里将建筑产品的政府定价改革为市场定价。其最具代表性的措施就是放开建设工程价格,在招标中鼓舞投标企业根据自己掌握的建筑产品消耗标准及人、材、机价格情况进行投标报价,从而在宏观上形成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建筑产品价格的机制。这一改革对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起一个开放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进展、促进建筑技术进步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和重大的意义。 改革应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涉及一个领域的改革,都应该以特定的历史背景及条件为基础而提出并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辅之以强有力的配套措施及办法。假如改革的措施、办法不配套,或者与历史背景及条件不相适应,这种改革便会与其初衷相去甚远或面临不利的结果,工程建设领域的改革也不例外。当前,我国的一系列改革,都是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进行的。笔者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就是国有经济占有相当的比重,特别是在建筑市场的基础设施方面,国有投资更是占有主导地位。并信任这一特色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不会发生大的改变。因此,我们的改革措施和办法也一定要充分注意这一特色。我们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经济管理、乃至于工程廉政监督等最终都希望能够达到这样一个基本保证,建设方及建设方委托的专业公司和专业人员都能仔细负责地为投资人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能。对于非国家的投资工程,业主在建筑法、招标法、合同法有关法律体制的保证下,从自身利益出发,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信任易于通过建筑市场的改革顺利进行项目建设,合理完成项目投资。但对于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其基本保证的实现尚存在很多问题。 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投资管理体制问题突出 当前,国家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