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目 录1.0 目的 2.0 范围 3.0 定义 4.0 权责 5.0 内容 5.1 招标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5.2 招标采购的分类 5.3 采购招投标流程图 5.4 采购招投标流程说明 5.5 采购招标运作程序 6.0 参考资料与记录 6.1 参考资料 6.2 记录 7.0 附件 1.0 目的:为明确和法律规范集团采购招标工作,加强对大宗贵重物资采购招标活动过程的监督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守信的商品采购原则,选择符合公司产品或服务要求的合适供方,特制定本管理程序。2.0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集团及所属下事业部、分/子公司各部门所有产品(外购、外协)和服务(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等)类别的采购与招标管理。3.0 定义:3.1 招标采购: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的或一定范围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实体通过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3.2 招标采购划定:采购金额在 10 元以上的非生产性物料,非基建项目或服务等物资设备,工程类匀应采纳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生产性物料经过采购供应中心评估批准,采购金额在 20 元以上的,可适用于招标采购范围。)4.0 责权:4.1 供应采购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采购与招标工作全过程;包括:投标方的寻找与初定,组织实施对供方的评估、考察;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开标与评标会议的组织,以及处理开标后的报批工作,与中标方签定采购合同协议等;合格投标单位的提供;招标文件的审核、组织、监督招标工作的推行,负责本管理办法的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4.2 采购部门:参加招标文件的编制、计划的审核,相关供方的评估、考察,提出供方选择意见;协助各责任部门的采购与招标组织工作,处理开标后的采购合同报批工作。4.3 需求部门:协助责任范围内供方信息的收集和初步联系、前期洽谈;参加对供方的评估、考察;按授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责任范围内的采购与招标工作;组织实施采购验收。4.4 财务中心:对投标单位标价的审核,招标现场各投标方结算方式的商讨,按中标合同的付款进度配合付款。4.5 审计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各招标单位的标书文件、流程制度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督促。对事业部门、各分子公司招标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负责调查、处理公司内部各种涉及经济问题的检举,项目实施生产、质量、安全监察过程中纠纷仲裁。5.0 内容:5.1 招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