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厂承包人(全称):重庆 ** 建筑工程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重庆 *** 工程土建(二期)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重庆市工程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4541 m 2 ,共 15 个单项工程,工程内容为施工图 示范围内的基础(含基础防腐)、上升主体工程及室内外粗装工程,食堂、办公楼、宿舍、质检楼和浴室工程的水电安装(详附件 1 群体工程承包人承揽工程项 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补助金,银行贷款,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基础(含基础防腐)、上升主体结构工程;食堂、办公楼、宿舍、质检楼和浴室工程的水电安装。铝合金门窗、彩钢门、不锈钢玻璃弹簧门为暂定价 283977.73 元,轻钢结构(含轻钢屋盖)暂定价为 1632672.54 元,由发 包人另行指定分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4 年 4 月 26 日 竣工日期:2004 年 9 月 26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 天各单位工程合同竣工日期详见附件 2: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保证本工程质量按现行验收法律规范经一次验收即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捌佰肆拾叁万壹仟捌佰元 (人民币)¥ :暂定 8,431,800.00 元 其中本工程基础深度食堂、锅炉房、浴室、成品库房、泵房、机修厂房、汽车衡和硫酸罐区暂按施工图中的设计深度计入造价,挖孔桩无明确深度的暂按本期工程施工图中相应最低要求计量,基础土石成份暂全部按土计价;质检楼暂按施工图设计深度计入造价,基础土石成分暂全部按普坚石;五金库房暂按施工图设计深度计入造价,基础土石成份暂按土﹕松次坚石﹕普坚石 =8﹕2﹕0 计;原料库及粉碎厂房基础深度暂按 6.5 米计入 , 基础土石成份暂 全部按土 ; 员工宿舍基础深度暂按 13 米计入造价,基础土石成份暂按土﹕松次坚石﹕普坚石 =4﹕4﹕2 计;成品粉碎厂房、窑头和煅烧窑尾厂房基础深度暂按 7 米计入造价,基础土石成 份暂按土﹕松次坚石﹕普坚石 =3﹕3﹕4 计,办公楼基础深度按暂 10 米计入造价,基础土石 成份暂按土﹕松次坚石﹕普坚石 =4.5﹕2.5﹕3 计;回转窑基础深度暂按 7 米计入造价,基础 土石成份暂按土﹕松次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