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湖合同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法律规范合同起草、会签、审批、签章、执行、变更、纠纷处理及档案管理的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 凡涉及金额在 5000 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事务(不包括行政税费),必须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或其它书面文本。 2 管理办法: 3.1 岗位职责3.1.1. 综合管理岗位:计划财务部合同管理员3.1.2. 计划财务部:3.1.2.1 负责审核价格、付款条件、违约责任是否清楚、明确、有效; 3.1.2.2 负责对合同会签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1.2.3 负责起草、修订、解释本管理办法及附件文档。 3.1.3. 行政部:3.1.3.1.负责法律顾问事务所的选择、监督、评价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3.1.3.2.负责处理法院、仲裁事务;3.1.3.3.负责合同用印、存档、查阅工作。3.1.4.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根据本办法及附件文档将合同类型及模版、岗位审批权限等在OA 系统及运营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及固化。 3.1.5. 合同承办部门:3.1.5.1. 负责本部门合同起草、会签、校稿、审核、批准、生效的全过程管理;3.1.5.2. 负责审核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严密性及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要素及条款是否齐备,当事人双方的权责和义务是否明确,合同文字及数字的表述是否准确法律规范; 3.1.5.3.负责建立和管理部门各类合同的示范模板;3.1.5.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办法及应用的培训;3.1.6. 合同会签部门:负责从本部门工作需求和专业角度提出会签意见。 3.2 合同基本内容和格式:3.2.1 基本内容: 包括标的物(施工、采购、服务等),数量和质量,价款,付款节点和相应的支付条件、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维保服务等主要条款。 3.2.2 合同名称 3.2.2.1 命名原则:必须包括“公司发布的项目标准名称+事项”; 3.2.2.2 适用范围:合同名称、合同中的附件名称、以及合同正文中的名称,上述三类合同名称必须法律规范、统一; 3.3 合同起首部分:3.3.1 写明甲乙双方(供需双方)的全称,且必须与公司印章名称保持一致; 3.3.2 一般情况下一份合同一个合同主体,若一份合同多个合同主体需要说明不同主体对应的标的物及金额(目的是满足运营管理系统和办理承兑的需要); 3.4 合同正文部分:3.4.1 基本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牌号、商标、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