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局 XXXX 公司(沪)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分公司各项目的需要,降低人工费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局制定的《项目管理手册》以及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通过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各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预算、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参加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加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报表等
第三章 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第六条: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分公司按规定成立《劳务招投标领导小组》,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参加项目招投标的劳务队伍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推举,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推举 1~2 家劳务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第七条: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劳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和较好的劳务业绩;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等组织管理体系和与项目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4、具有必要的施工工具和机械设备
第八条:参加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原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所在地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