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抗震加固定额总说明一、《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及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拆除及抗震加固,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整栋拆除的翻建工程及日常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依据现行的房屋建筑抗震加固维修工程施工设计法律规范、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我省目前的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编制
并综合考虑了抗震加固工程现场狭小、零星分散、工程量小、连续作业差、手工操作多、机械利用率低、施工场地有障碍等因素,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施工场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施工场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施工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根据工程对象的需要合理配置的
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换算
七、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八、凡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 2 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费用,未列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九、凡属本定额缺项,可采纳我省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抗震加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