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工资、福利制度方案五(正式签约专职老师类)一.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满勤奖+经验津贴+职务津贴+课酬+工作质量奖+表现奖+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福利。二.工资细则:1、专职老师工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已包含三金):本科 1000 元/月(试用期为 900 元/月,试用期视工作表现为 1-3 月,由老师写出转正申请,报教务处审批);专科 900 元/月(试用期为 800 元/月,试用期视工作表现为 1—3 月,由老师写出转正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在本校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基本工资加 100-200 元/月。2、满勤奖:50 元/月.3、经验津贴:50-100 元/月(以交验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日期为参考,工作每满一年经验津贴加 50-100 元/月)4、职务津贴:50-300 元/月班级活动每月一次,要求写出活动报告并把活动经过图文茂地上传到教务主任邮箱;学科带头人(备课组长,教学大纲制定,教材建设/编著,实践课程设计,道具设计或购买);5、课酬:6—8—10 元/课时,本月课酬=6—8-10 元/课时*课时数(0-1000 元/月)老师应根据“教案检查标准"仔细编写教案,由教务处检查,并根据成绩评定酌情领取或按比例领取课酬;老师在课堂上出现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行,或因为老师原因出现学生退学等教学事故,扣除当期课酬。学生管理费:任课班级的学生总数量,50 人以内每人 10 元抽取,50-—100 人以内每人 15 元抽取,100 人以上每人 30 元抽取,要求每月 2 次以上的家校联系,要求写出报告汇编成册,作业批改,作品展示,网络发表。6、工作质量奖:0-100 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满六个月发放一次)老师应仔细履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老师管理守则,由学员和教务处对每位老师的每个课程进行不少于两次教学质量考评并造册备案备查,假如最终平均分在 4 分(含 4 分,满分 5 分)以下,或未完全仔细履行各项老师管理守则,酌情领取或按比例领取工作质量奖;发生教学事故或正式录用后合同期内辞职的老师不予发放。7、其它:月特别贡献奖:另评;户外招生活动 20 元/次;年终奖:0—1200 元/年;福利:按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