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GA 621-202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术语和定义、配备原则、配备要求以及管理与维护.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其它形式消防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568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GB 12025 防静电工作服GA 6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GA 7—2025 消防手套GA 10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GA 44 消防头盔GA 12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A 401 消防员呼救器GA 494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 630 消防腰斧GA 632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GA 633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A 634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GA 770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GA 869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of firefighter消防员在消防救援作业或训练中用于保护自身安全的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3.2 备份比 redundancy rate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投入使用数量与备用数量之比。4 配备原则4。1 优先配置原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应优先于其他类别装备的配备。4.2 安全可靠原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应能保护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作业或训练时有效抵御有害物质和外力对人体的损害,各项性能应安全可靠。4.3 系统配套原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应系统配套,功能多样,有利于装备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战斗展开和灭火技术、战术的实施。4。4 有用有效原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应从实战需要出发,方便适用,能有效保护消防员在实战中的人身安全.5 配备要求5.1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根据防护功能分为消防员躯体防护类装备、呼吸保护类装备和随身携带类装备等三类。各类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相应的市场准入规则.5.2 消防员躯体防护类装备配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5.3 消防员呼吸保护类装备配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5。4 消防员随身携带类装备配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5。5 本标准规定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种类及配备数量是消防部队配备的最低要求。5。6 根据备份比计算的备份数量为非整数时应向上取整。5.7 寒冷地区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应考虑防寒要求.5。8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