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 制程巡检作业指导书1.目的:法律规范 IPQC 制程品质控制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的 IPQC 检验工作。3.定义: 3.1.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是指领料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3.2.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3.3.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 的简称,即标准作业指导书.3.4.BOM:物料清单. 3.5.ECN:工程变更通知单。3.6.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必要时数量可为 5—10PCS。4.职责:4.1.品质部 IPQC 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品质进行检查控制。4.2.IPQC 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4.2.1.若 IPQC 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开出《品质异常联络单》并通知工程生产等相关部门。4.2.2.工程与生产等部门相关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组成异常处理小组对不良问题进行分析。若涉及物料问题,需 IQC 组长到现场协助分析,若涉及设计、软件问题,需开发项目工程师协助分析。4.2.2.1.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给出纠正预防措施;IPQC 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100PCS(若批量小于 100PCS 则需跟踪同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假如措施有效,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假如改善措施无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踪验证有效为止。4.3.品质异常停线的处理:4.3.1.生产线停线的时机(不合格比率以 200pcs 为基数):a.当制程异常的不良率达到或超过《制程品质管制目标值》中停线目标值时;b.当品质异常超出品质管制报警界限,而相关部门在半小时内无法改善时;c.出现其它重大品质事故,可以影响到产品特性功能的重大不良;5.作业程序:5.1.巡检频率及方法:IPQC 巡检频率为每 2 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对每个管制点抽样 5PCS 进行检验;5.2.检验前准备:5.2.1.作业前 IPQC 需熟知和理解产品的生产工艺及流程,BOM 表及相关检查工作指引,了解产品的功能及检测重点,对比样品和规格资料,掌握相关检测方法;5.2.2.熟悉相关标准作业指导书;5.3.产品检验项目及方法:5.3.1.结构件的外观(丝印、颜色)及尺寸检验,结构料相互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