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 制程巡检作业指导书1
目的:法律规范 IPQC 制程品质控制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的 IPQC 检验工作
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是指领料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 的简称,即标准作业指导书
BOM:物料清单
ECN:工程变更通知单
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必要时数量可为 5—10PCS
品质部 IPQC 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品质进行检查控制
IPQC 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4
若 IPQC 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开出《品质异常联络单》并通知工程生产等相关部门
工程与生产等部门相关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组成异常处理小组对不良问题进行分析
若涉及物料问题,需 IQC 组长到现场协助分析,若涉及设计、软件问题,需开发项目工程师协助分析
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给出纠正预防措施;IPQC 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100PCS(若批量小于 100PCS 则需跟踪同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假如措施有效,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假如改善措施无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