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 证字第 号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说 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假如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假如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纳计算机打印,并使用 A4 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计量标准名 称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存放地点计量标准总价值(万元)计量标准类 别□ 社会公用□ 计量授权□ 部门□ 计量授权□ 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