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我们从公安队伍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提出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它既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公安机关的时代要求、是我们的政治本色
更是我们自觉坚持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
“忠诚"是警魂,警察的忠诚是一种职业信仰,是警察对事业的追求、对职业恪守的行为标准,是一种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承担责任的道德品质
这一价值要求,明确了人民警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忠诚于党”是当代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这使我国公安机关达到了历史上一切旧警察机关无法达到的崇高境界,也是我国公安机关与西方警察机关的本质区别
“忠诚”是前提,是保证,是根本
“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尽己谓之忠
”"忠",就是要尽心尽力、就是要全心全意
诚,就是要发自真心,没有杂念
“忠诚"意味着对崇高事业的满腔热爱、对理想信念的执著坚守
我们只有把“忠诚"铭记在心,牢记责任与使命,在日常检察工作的点点滴滴中,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上,心无旁骛地公正司法,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为民",是我们党群众路线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执法为民是我们公安干警的宗旨理念,我们要做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
孩提时“包青天”为民请命的故事耳熟能详;新时期,宋鱼水等政法先进人物的事迹了如于心;参加工作以来,领导和老同志们对工作的严肃仔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丝不苟,都为我们树立了为民、亲民的学习榜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立足为民,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对自己工作最高的评判标准,以实际工作业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政者,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