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法律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2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 885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法律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法律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99-2025,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4.1
2、4.1.8、6.2.24、8.1.5、8.1.6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法律规范》GBJ 99—86 同时废止
本法律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 年 12 月 24 日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5 年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25]102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讨论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法律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法律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 10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法律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 适应教育部自 2025 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