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共组织理论1、组织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人们通地相互交往而形成的具有共同心理意识,并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标而按一定的方式联合起来的有机整体
——组织目标与行为是组织的本质性特征2、公共组织:广义上指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关系为目的的组织
既包括政府组织,也包括第三部门组织
狭义上仅指国家机关组织
3、公共组织、私人组织、第三部门的差异(43 页,表 1-1,了解就好)
4、公共组织的类型(1)按财务-会计标准划分(有利于加强审计和对公共组织的监督):政府机构、教育组织、健康和福利组织、宗教组织、慈善组织、基金会
(2)按公共权力标准分类
A、强制型公共组织:政府部门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依靠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实行强制性管理
如,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管理部门的管理B、半强制型公共组织:更多依靠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
其强制性是可对抗的,当事人可拒绝裁决
如,仲裁委员会――起诉;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各种行业协会等
C、非强制性公共组织:非强制性与服务性
如,各种院校、社区学校、讨论所、基金会、医疗保健机构、文化和科学技术团体、各种咨询服务机构
(3)按权威与等级结构标准分类
A、古典模型:建立在行政管理等古典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效率是组织追求的首要价值
专业化与协作是组织的基本要素
特点:①组织具有四个基础:目标、过程、顾客、领域
② 对于每个组织而言,上述基础中必须有一个被给予优先地位
③ 行政部门在最高层次上按主要目标组建,每个部门包含一切有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
④ 任何上级公能有效监督数量有限的直接下属,存在“控制范围”
⑤ 行政权威和责任授予单一行政人员而非董事会或委员会这样的多成员机构
⑥ 垂直领导活动与参谋活动被严格加以区分
B、官僚模型:其基础是马克斯
韦伯创立的官僚理论
理性――合法权威
认为组织靠非人格化的规则来管理,理性意味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