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合同及安全协议拆房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拆房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统一拆除
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一、拆房工程项目:拆房工程范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积为准,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合同价格:确定拆除旧房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合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xx
结算时拆除旧房面积按实际调整
三、付款方式:区块内房屋拆除完毕,经结算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工期: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期自拆迁户签约腾空后,一个月内完成
其中单家独院房屋在十五天内完成,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内完成
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3、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拆房要求:1、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
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
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
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主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