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虫害防治合同合同编号: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提高苗木病虫害防治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种植的苗木在年度提供病虫害专业防治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专业防治服务的基本情况和防治服务费用如下:服务项目服务面积(亩)专防服务费(元/亩)总金额(元)备注合计:专防服务费合计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_)二、甲方责任:1、甲方在专业化防治过程中利用现代化农业质保技术制定科学方案,采用微生物制剂治理技术,乙方自行进行操作
2、乙方自行安排施药时,甲方提供施药技术指导和培训,告知每次打药时间、方法和注意事项,对种植过程中生理性缺素、偶发病虫防治提供技术咨询和方案,以免所施药剂影响甲方微生物制剂治理效果
3、甲方所提供服务的苗木病虫损失率保证低于5%或防治效果优于本地平均水平
三、乙方责任:1、乙方须如实向甲方介绍防治服务的苗木位置、面积(666
7平方米/亩)和种植品种
虚报、少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至苗木第一次用制剂前十天期间内,原则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如存在特殊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可先支付当季服务费用总额的50%定金,制剂余额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收取
在当年苗木养护完成后20天内(最迟为当年阳历11月30日前)乙方全部付清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定金时,甲方有权停止提供微生物制剂及服务,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
当欠款到期末付清的,甲方可向乙方按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收取滞纳金,直到乙方付清为止
3、施药时,乙方必须按甲方防治技术要求正确施药及肥水管理,并在防治后及时检查防治效果,如果防治效果不达标,需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告知原因,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