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了避开不符合标准的物料和产品造成的污染、混淆和误用,建立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程,确保对不合格品及时作出处理,保证产品质量
范围:适用于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待包装产品、中间产品及成品中不合格品、拒收、退回或召回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责任:质量保证部、检验中心、生产部、合成车间、仓库
内容 每批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包括退库后需再销售成品或召回的成品),假如出现超限或偏差情况,在放行前,需要通过超限调查、偏差及不符合调查和质量风险分析,由质量受权人最后做出处理决定
被隔离的不合格品,挂上明显的红色不合格标识,存放在不合格隔离区内,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或改变状态标识
1 不合格品的来源4
1 不合格物料来源:不合格物料包括不合格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1 物料收货时的异常;4
2 检验过程中的异常和 OOS;4
3 贮存过程中的异常、受潮和破损;4
4 物料转移过程中的异常
5 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的;4
6 超过有效期或贮存期;4
7 确定不再使用的旧版包装材料
2 不合格产品来源:包括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等
1 生产过程中经检验不合格的;4
2 生产质量监控过程中经自检或由质量保证部确认不合格的;4
3 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超贮存期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贮存期经复检不合格的;4
4 成品召回、退货经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4
5 成品超过有效期的;4
6 其他情形的不合格
2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图: 4
3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4
1 不合格物料的处理程序4
1 来货经验收不合格可直接拒收
发现物料不在经批准的供应商处购买,物料与购销合同的需求不一致等情况,应整批拒收;发现有包装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