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程序适用于本店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本程序由质量负责人归口管理本厂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店内不合格品的评审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店委派的人员负责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车间,质量负责人。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量负责人。现场不合格由本店委派专业人员前往用户现场,对标有本店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质量负责人仲裁.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全部都加落款: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小花豆制品店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设备等设备的管理。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配置、维护、保养、评定、清理及消毒.使用人根据需求填写《生产设备配置申请单》注明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供销科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企业进展的需要,审核设备的配置申请,交总经理批准后,由供销部门负责采购。企业必须具备《QS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细则》中规定的设备。所采购的设备到后由使用人共同核对,于《设施验收单》上注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