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根据出厂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隔离或报废等处理. 2、销售部门或消费者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假如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实行以下措施: 1、技术人员调查讨论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卫生部门来协助; 2、立即通报公司;3、销售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讨论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y`µv37478 9266 鉦 25061 61E5 懥 z1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