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协议书甲方:大众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藉贯 )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利于双方业务进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互助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做为甲方的编外业务员,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接洽经甲方认可的所有项目,无区域限制
乙方不向甲方领取薪资,不向甲方报销任何业务费用和其它费用
第二条乙方代表甲方所签订的合同(订单),经甲方评审同意者,均按合同条款执行
乙方按每笔合同的差额分取利润(或提成),作为乙方的业务开拓费和酬劳
第三条提成与酬劳的计提方法如下:(1) 甲方按出厂价计算成本、运费,额外包装费、税费等另加,所有费用成本与实际合同成交价之差额为双方的合作净利润
(2) 由于甲方垫资供货,乙方开拓业务承担费用,甲乙双方约定其净利润为二八分成,其中甲方为贰成,乙方为捌成
(3) 假如乙方所签订的合同无净利润或不足 5%者,只要经甲方评审同意成交者,甲方保证按合同额的五个点做为提成,支付给乙方
(4) 利润分成(或提成)支付时间,原则上以每笔独立合同成交结算完毕为准
但如下列情况可分期支付
A.净利润额大于质保金时,可根据收款额度到 70%以上(含 70%),计提50%,未到 70%收款不予计提,剩余 50%等该笔货款完毕再提
B.假 如 净 利 润 少 于 5% 或 无 净 利 润 , 乙 方 仅 领 5% 提 成 者 , 根 据 合 同 额≧50000 以上者,除质保金外可以先兑现;合同额<50000 元者,须收全款后兑现
(5) 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变更或更改,原则上由乙方负责与用户交涉,追加成本,无法追加,甲方仍认可继续履行合同者,其变更(或更改)之成本,合计在原成本中
(6) 因技术沟通或促进业务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均作为成本入帐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不能作为合作成本入帐
(7) 所有合同的税率一律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