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科派电子有限公司二厂出入厂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厂区安全,同时使出入厂区范围的人员及货物的管理有所法律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应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三条公司员工及一般访客不要携带照相机/摄影,如有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相机,陪同人员应请示总经理或授权限人员批准方可
第四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在上班时间内出厂区必须凭借《放行条》给予放行;1、总经理、副总经理;2、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3、市场部业务员司机;4、经总经理准免予填写《放行条》者;第五条 公司员工进出厂规: 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必须穿好工衣、佩戴厂证(课长级以上干部因 公由外地回公司巡检例外)
2、未经许可,严禁员工携带易地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
3、员工如携带物品出厂应主动出示《放行条》并接受当值保安检查(含离职人员)
4、本厂员工进出厂区不可携带与公司相同的私人物品,如要携带进入 厂区,必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经理同意,并在保安处登记,取走物 品时应经当值保安检查并注销原登记
5、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公司资料及保密(受控)文件带出公司,盗窃公司财物包括重要文件,一经发现,将立即无偿开除,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工作时间内出厂者: A、无论因公或因私外出时必须填写《放行条》并写明所需要的时间, 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批准后,由出厂员工交于当值保安,并由当值保 安签注出厂时间,返厂时(请假人员除外),应主动到保安值班处签注 回厂时间,每天的《放行条》由保安人员翌日上午送行政部核对考勤 记录
B、下班时间除公务原因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厂区
第六条 来访人员出入厂规定: 1、除公事外,公司谢绝外来人员探访
2、来访人员入厂前先在保安处登记,并配戴好《访客证》
3、来访人员须有明确的受访对象,由保安人员通知被访部门人员,经 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来访人员方可进入厂区并在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