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 皖江壹号院 物业营销案场专项服务合同甲方:中梁地产安徽区域公司(请甲方修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姜伟(请甲方修改)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请甲方修改)乙方: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楠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陈翔路 1921 号 2 楼应甲方业务需求,乙方立足于为客户“省钱、省心”,通过营销案场的专项服务,协助甲方公司在营销现场提供优质服务展示,配合营销部门共同提升客户购房体验,积极协助防范和处置现场突发事件发生,以安全、有序、专业的优质服务助力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就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项目实施销售案场专项服务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服务项目甲方所开发的_ 中梁皖江 一号院 _ 项目营销案场。服务项目地址:芜湖市区内,东临中山南路,南临乌霞山西路,西临长江南路服务项目范围:销售厅 1 处,面积约 5 35 平米;样板房 5 间,面积约 32 4 平米;销售人员办公区 1 处,面积约 1 6 0 平米;公共展示区域约 0 平方米;绿化区域约 8700 平方米;其它: ,面积约 平米。第二条 服务内容与期限服务内容:应甲方需求乙方所提供的营销案场物业服务。服务期限: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 2 月.第三条 服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依据服务目标与质量实现,甲、乙双方就设置服务岗位及配置人员方案如下:岗位名称配置人数工作时间人员属性(自有/外包)说明案场主管1每日工作时间 自有8 : 30 点—17 : 00 点每月休息 8 日安全班长324 小时在岗,三班倒,每班 1 嗯自有常白班安全员4每日工作时间 8 : 00 点—17 : 00 点自有安全员624 小时在岗,三班倒,每班 2 人自有客服班长1每日工作时间 8 : 30 点—17 : 00 点每月休息 4 日自有客服接待9每日工作时间 8 : 30 点-17 :00 点每月休息 4 日自有其中 3 名样板房接待人员根据甲方要求 2025 年 5月进场保洁班长1每日工作时间 7 : 30 点—17 : 00 点每月休息 4 日自有保洁员6每日工作时间 7 : 30 点—17 : 00 点每月休息 4 日自有/外包甲方若要求乙方提供超出《营销案场服务清单》约定内容的临时服务或加班服务,需书面《零星业务委托单》提前向乙方案场管理岗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服务。甲方可根据项目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