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为做好我市中小学、中专学校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标准条件:一、政治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业务条件中小学、中专学校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分值条件两方面。基本条件即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老师资格、考核情况等;分值条件即硬件分值(F1)条件和软件分值(F2)条件。硬件分值条件,即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软件分值条件,即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论文、专著等。二者均量化为分值,硬件分值占推举总分值的 90%,软件分值占 10%。符合基本条件且硬件分值等于、大于 90,同时软件分值等于、大于 10,或者虽软件分值不足 10 但硬件分值等于、大于 105 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一)基本条件1、申报小学高级老师职务的,专科学历,或后取专科学历工作满三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 5 年;申报中学一级老师职务或中专讲师职务的,本科学历,或后取对口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 4 年;双学士学位,任本专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2 年。2、须取得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中小学老师对外语水平不作要求)。3、须取得有效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4、在岗且连续聘任满 4 或 5 年,任现职近 4 或 5 年以来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5、须参加专业测评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6、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老师资格。7、参加继续教育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8、2001 年 9 月以后任教的中小学老师,要有 1 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二)分值条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只取整数分值)1、硬件分值(F1)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1)取得双学士学位,讨论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5 年。(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8 年.(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5 年。硬件分值(F1)计算公式如下:F1=(———---—+—-———-——+……)×90第一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第二学历规定专业年限即:将第一学历、第二学历等规定的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