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中高层干部年度述职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集团中高层干部的培育管理,强化跟踪考核,促进实现绩效最优化,实现与企业的共同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部门主任级(含)以上正式管理员工
第三条 组织机构1、集团总部中高层管理员工及各事业部经营班子、公司总经理的述职考核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为协作部门
2、事业部中高层管理员工及下属子公司高层管理员工的述职考核工作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不含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归口管理人员),子公司中层管理员工的述职考核工作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为指导监督部门
第四条 组织时间1、半年度述职组织时间统一为:七月开始,中下旬结束
2、年度述职组织时间统一为: 次年一月开始,中下旬结束
3、年度述职时间因特别原因需要调整的,集团总部、事业部须书面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及总裁批准,子公司须书面报事业部总经理及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4、当年新入职的中高层管理员工在试用期转正考核三个月后开始参加当年的半年度、年度述职考核
第五条 述职准备1、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述职会召开前 5 个工作日下发述职工作日程安排通知,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2、述职报告提交
述职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半年度或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对比个人年度业绩合同或工作计划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主要工作举措和业绩;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及下一步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措施
3、述职考核组成员组成
与述职人有工作汇报关系的上级、与述职人有紧密工作联系的同级和所辖下级组成述职考核组,总人数不得少于 7 人,视实际情况均衡安排人员组成
第六条 述职流程1、个人述职
述职人进行工作汇报,时间 15—20 分钟
2、述职质询
考核组成员针对述职人的述职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质询提问,每人时间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