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临时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青岛武船船坞项目部的临时设施工程项目交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数量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及数量:1)、工程内容包括:项目部活动房 C25 混凝土基础地坪施工、C25 混凝土地坪、场地围墙施工、场内混凝土地坪施工、水池修筑、洗手台、水电安装、室内地板铺装、隔墙、实验室等。2)、工程数量:按图纸或实际施工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计量规则且经甲方签认的工程数量为准.第二条:合同价款:1、乙方为完成其上述工作内容,其承包总价暂定为大写元整(RMB:元整)(含税),具体费用见 “附表一 工程量清单”.2、《工程量清单》附后, 其他工程项目单价套用相关定额.以上综合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3、《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为暂定工程数量,乙方施工工程量以实际完成计量,工程量的增减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4、以上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队伍调遣费、人工费、材料费、小型工具使用费、安全及保险、自检、缺陷修复、因工艺流程、施工进度安排(包括业主计划调整)和客观因素(不可抗力除外 )造成的人工、机械设备降效、停滞费、管理费、利润及各种规费、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5、工程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代扣代缴,工程决算后甲方给乙方出具代交税费的有关证明,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第三条:施工期限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60 天。其中项目部内部建设必须在 年 月底前完成,现场试验室根据场地提供时间来确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在 三 天内组织设备进场开工,并连续均衡施工。第四条:工程质量1、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法律规范和标准等进行施工.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未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讨论做出处理方案前,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责任缺陷保修半年,保修期时间自通过甲方验收起始日算起.4、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