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承包监管形式问题思考一、有关分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情况(一)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
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地位签署分包合同,合同的法律地位自然
由公司的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
这种方式,公司掌握着较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公司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又有能与承包商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优势,公司集中管理发包,能够在市场中找到更有价值的(性价比最佳)分包价格,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
缺点是,项目团队在执行中,存在一些信息不明,形成“难管”局面,但通过建立良好的管理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这个问题是可以克服的
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
这种方式效率高,发包便捷,更贴近实际,项目管理较为有力
公司发包与项目发包结合式这是上述两项的结合,对大中型的、复杂程度高的、合同额较大的分项由公司集中控制;小型的、简单的、合同额不大的采用项目自行处理,公司审批的方式
(二)合同管理(分包)1
合同类型以下为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合同类型:1
1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投标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2单价合同a
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价格的发包方式
纯单价合同工程量未知,仅以单价签定合同c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结合对工程量明确的部分,可使用总价合同,变化较大,不确定的以单第1页共4页价合同签定协议
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