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老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老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老师有法可依,促使老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给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养教育的今日,我们作为老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进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育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老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老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爱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老师要对每位学生的进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育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老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老师必须随时代的进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老师提出了以下要求:老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老师法》告诉我们:老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和使命。老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老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爱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老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