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炼铁厂领导干部现场带班作业标准1、目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2、范围:此作业标准适应九江炼铁厂厂长、副厂长、分厂副科职以上管理干部
3、职责:3
1 制度办3
1 负责对各带班人员(厂长、副厂长除外)的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1 负责对每天的带班检查记录进行分析处理并下发处理通报
2 安环办3
1 负责收集带班人员的带班原始检查记录并存档
2 负责对带班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处理
3 生产办调度室3
1 负责监督各带班人员是否准时到岗
2 负责提醒各带班人员在“九江炼铁厂干部带班值日记事本”上签名
3 负责提醒各带班人员在带班结束后及时归还“九江炼铁厂干部带班值日记事本”并对“九江炼铁厂干部带班值日记事本”进行日常保管
4 负责将晚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信息及时传递给带班人员
4、带班标准4
1 厂长和副厂长带班标准4
1 厂长和副厂长监督带班以“晚班值班”形式进行,带班具体时间原则上由厂长和副厂长自行决定
要求每月监督带班不少于两次,每次监督带班时间不少于 4 小时
带班时,严格遵守“九江炼铁厂带班值日注意事项”
2 厂长和副厂长每次带班时应在“九江炼铁厂干部带班值日记事本"上签字
3 厂长和副厂长每次带班时,应按当日晚间值班人员应作为其跟班人员
当日主值班人员即为“主跟班人员”,应安排对厂长和副厂长的带班情况进行记录,如实填写在“九江炼铁厂干部带班值日记事本”上,并将厂长和副厂长的带班记录以电子版形式发三位厂长,同时发安环办和制度办备案
2 副管理干部带班标准4
1 副科职以上管理干部监督带班以“晚间值班”形式进行,具体带班时间按“九江炼铁厂晚班值班表"进行,要求每月监督带班不少于 2 次,每次监督带班时间应满 12 小时
带班时,严格遵守“九江炼铁厂带班值日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