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薪福社云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条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 45 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八条 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缴纳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备置股东名册。第十条 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章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猎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 公司股权转让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十四条 股东向全体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