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鸿兴路中学 1#、2#、3#教学楼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报告(已施工部分)一、工程概况1、参建单位建设单位: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三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工程概述本工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鸿兴路与鸿苑路交叉口西北角鸿兴路中学院内。郑州市金水区鸿兴路中学 1#、2#、3#教学楼均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室外地坪到平屋面总建筑高度为 19。5m,1#教学楼建筑基底面积 1849。88 平米,总建筑面积为 10688。64 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849.88 平米,地上建筑面积 8838.76 平米;2#教学楼建筑基底面积 2241.42 平米,总建筑面积为 13251.58 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241。42 平米,地上建筑面积 11010。16 平米(含架空层 939.25 平米);3#教学楼建筑基底面积 1553。25 平米,总建筑面积为 9440.91 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553.25 平米,地上建筑面积 7887.66 平米。建筑防火类别为多层民用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7 度抗震设防,安全级别:Ⅱ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二、五大责任主体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分别与河南三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和监理合同。随后对以上责任主体资质进行考察,确认以上责任主体无越级现象。在工程施工中,我单位制定了较为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各专业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其他责任主体密切配合,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能常常深化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和其它问题。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根据相关技术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自已和其他责任主体,同时全面履行相关合同,及时拔付进度款,无分包肢解工程等非法行为,并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2、勘察单位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依据«岩土工程勘察法律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划»、«建筑抗震设计法律规范»、«河南省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图»等有关法律规范及原则,对工程进行了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作出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