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人力资源合理调配使用,法律规范平台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管理工作,保障平台和员工双方的权益,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平台所有员工和平台人员招聘、录用和解聘的全过程
第三条 职责1、平台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必须经平台主任批准
2、人事部门负责过程安排、资料整理和初选工作及相关事务
3、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平台副主任负责科室招聘的各类人员的初试工作
第二章 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1、各科室根据岗位人员定编情况,若职能科室因工作调整需改变定编,如不足定编或人员离职等需要补充时,首先由科室对新增岗位作出工作分析,须至少提前两周填写人员需求申报表,注明岗位及条件要求,并经平台主任和副主任签字后报人事部门
由行政人事部门进行讨论、分析和复核,并提出意见,交平台主任和副主任审批后,修改部门编制
第五条 增员招聘管理:1、用人科室填写人员需求申报表,经平台主任和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门
2、行政人事部门在接到用人科室的申请表后,根据用人科室现有人员状况及当前工作实际需求状况,结合用人科室定编情况进行复核
人事部门在接到完成审批的增员申请后,根据《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中对人员的要求,于三个工作日内就招聘的方式、途径、时间及估计的到职时间与有关领导和科室协商确认,并根据最终确定的招聘方式分别与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支持和协助事项的确认;通过各种方式在用人科室所要求的时间内将所需职位的人员招聘到位,若有特别情况必须与该科室负责人协商解决
3、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职责划分:①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平台副主任负责本科室招聘的各类人员的初试工作,必要时参加平台出席的现场招聘会
② 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安排招聘活动,负责招聘资料收集、整理和初选工作,以及各种考核活动中的通知、联络、组织、安排、接待、记录、笔试、综合测试和结果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