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及分立的涉税处理一、分立的定义 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公司分立的形式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
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根据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
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
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
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公司分立的程序 分立属于公司的重大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包括由原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3 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 90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因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