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育目标,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我院学生专业理论学习后的实际应用与认识上的升华,因此,切实抓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才培育的质量。为了做好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一、评选范围各护理临床实习生。二、优秀实习生的条件和资格(一)优秀实习生的条件:1、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关怀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政治活动;有理想、有道德,积极向上.2、业务素养:尊敬师长,虚心好学,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习工作中,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和实习文书书写法律规范。实习期间的各项考试、考核均取得优良成绩,得到所在实习基地的好评。3、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能较好地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利益和荣誉,较好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出色完成实习任务.4、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领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1、无故缺勤(旷课)者;2、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3、违反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如:旷工、纠纷、投诉、考试不合格、不参加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各项培训讲座等)4、因违反医院及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判或纪律处分者;5、不按学校实习计划实习,提前终止实习者。三、评选办法在实习结束前两周,参评学生写出书面总结,实习小组进行评议,各临床科室对实习生进行投票,上交教研室进行初评.教研室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科室投票结果及平常理论及操作抽考成绩综合评价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四、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应控制在 10%以内。五、评选时间每年四月中旬。六、奖励办法由医院对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